故事是真實的,十幾年前的一段緣份,
之間斷斷續續,又分又合。
但永遠我都會記得一個女孩,這樣的一個日子,
也許是我內心太多的空缺,還是她在我心中早已有了重要的地位,
這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:結果我的生命中仍然有她,
不管她會以什麼樣的身份存在。

4/20 是她的生日,一年之中,這一天總是特別有感覺。
在一起時,曾經很興奮地過,很開心地過,
分開時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都在過了,不差這一天。

七年後的三月九號,在MSN上.....一段重新開始的連繫,
她願意接受我這一個朋友。
七年前收到九月九號寄出的一封信,
因為我困擾她太久,困擾著她及她的家人。

作出這個決定並不容易,好幾次都想撕毀這封信,
說真的無功不受祿,沒什麼特別的因素........
說真的無功不受祿,沒什麼特別的因素........

喜歡她不是一次二次,但是這次分開是最久的一次,
喜歡她不是一次二次,但是這次連繫是最高興的一次。

三月九號大好的日子,她仍願意和我連繫。
煙火放個不停,良辰吉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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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ex88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